制度设计:金融协调监管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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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正彦.制度设计:金融协调监管的关键[J].现代商业银行,2006(7):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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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正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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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风险控制:综合经营的必要条件
首先,中国综合经营的历史教训提醒我们需要重视风险问题。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初期,也选择了所谓综合经营模式。而这是一种低级的、金融风险比较明显的经营模式。当时,金融业基本上还是以银行为主,包括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等各种金融机构几乎都从银行脱胎而来。因此,不仅银行参股投资设立了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甚至还参股投资设立了非金融企业(例如银行参股股份公司),而且保险公司投资也设立了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有的保险公司甚至也投资设立了许多非金融企业。因此.当时的金融业特征是市场结构相对分散。虽然国有银行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但是相对于庞大的中国金融业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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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协调 信托投资公司 综合经营模式 中国金融业 国有银行 非金融企业 监管 设计 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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