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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软件记账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年度结转
引用本文:汪鸿艳.浅议软件记账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年度结转[J].中国会计电算化,2006(5):25-28.
作者姓名:汪鸿艳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成教学院,北京100081
摘    要:软件记账下,一般纳税人要详细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情况,只能在“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设立三级科目核算,年底如果执行“结转上年数据”功能,不管“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是否有余额,三级科目的相应余额均被结转到下年度。下年度相应各三级科目余额中包含了上年度或以往年度的累计发生额,使得目前用IC卡报税时。报税资料中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本年累计数与会计账簿中的相应期末余额数据不一致。而且明细账中数据冗长繁琐.不容易直接读懂。在此想谈谈个人的看法。

关 键 词: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文章编号:1673-0194(2006)05-0025-04
收稿时间:20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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