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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摘    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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