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现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
关 键 词: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违规违纪行为 财政资金 印发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计划单列市 国土资源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