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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时效制度的体系构建
作者姓名:齐超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永乐店司法所,北京101100
摘    要:文章从民法典草案中对时效制度的完善出发,通过对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的比较,阐述了民法典中设立总编的必要性的论述,论证了应该在民法典中分别规定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即在总编中规定消灭时效,在物权编中规定取得时效。

关 键 词:取得时效  消灭时效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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