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权责明晰 监督到位——关于县级质监局行政强制流程的探讨
作者姓名:贾雁高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章丘分局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称《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实施,质监部门依法遵照执行,对涉及行政强制的案件程序进行重新修订,增加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流程,做到依法行政.在县级质监局,具体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稽查大队.稽查大队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是县级质监局的下级单位,在办理行政强制案件中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人员(公务员)参与.

关 键 词:行政强制  质监局  县级  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执法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员管理  权责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