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本关于进口汽油、煤油、柴油的暂定法规《特定油品进口法》按规定将于1996年3月底废止。该法废止后,对油品进口商规定的条件由三项(替代生产能力、石油储备能力、质量调整能力)放宽为两项(储备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限制放宽将致使日本油品(尤其是汽油)进口大量增加,国内汽油价格下滑,从而使石油业的利润下降,冲击日本国内市场,并且将对亚太地区产生一定的影响。日本政府和炼油业正采取措施,保证限制放宽后油品的稳定供应和炼油业的生存与发展。该法废止前后日本采取的有关政策措施,为世界尤其是亚太地区国家提供了管理石油业和石油市场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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