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为民宗旨 履行为民职责 全力推进现代和谐民政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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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符凤春.践行为民宗旨 履行为民职责 全力推进现代和谐民政事业发展[J].活力,2007(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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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符凤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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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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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社会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变化、利益格局调整的形势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现代和谐民政、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省民政工作的主题。在这种战略机遇期和时代要求下,全省民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全面振兴黑龙江和建设现代和谐民政为目标,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实现民政工作的五个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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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政事业 工作职责 行为 社会结构变化 科学发展观 经济体制转轨 利益格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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