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息港:丢了域名应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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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洪春.黑龙江信息港:丢了域名应赔偿[J].现代经济信息,2008(1):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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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洪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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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签合约,有域名了
1999年8月19日,澳大利亚墨尔本市的澳中科技发展集团(以下简称澳中集团)公司,与黑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在哈尔滨签订了《黑龙江信息港基本业务合同》,委托公众公司为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8月20日,公众公司在收到澳中集团给付的5950元服务费后,向其出具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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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龙江省 国际域名 信息港 公众公司 赔偿 科技发展 墨尔本市 澳大利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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