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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信息港:丢了域名应赔偿
引用本文:郭洪春.黑龙江信息港:丢了域名应赔偿[J].现代经济信息,2008(1):62-63.
作者姓名:郭洪春
摘    要:签合约,有域名了 1999年8月19日,澳大利亚墨尔本市的澳中科技发展集团(以下简称澳中集团)公司,与黑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在哈尔滨签订了《黑龙江信息港基本业务合同》,委托公众公司为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8月20日,公众公司在收到澳中集团给付的5950元服务费后,向其出具了发票。

关 键 词:黑龙江省  国际域名  信息港  公众公司  赔偿  科技发展  墨尔本市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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