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支持乡村企业应实现‘四个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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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志新.农村金融支持乡村企业应实现‘四个转变’[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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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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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建昌县信用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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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为发展乡村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农村金融部门来说,在新的形势下,支持乡村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其活力和后劲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农村金融部门支持乡村企业大发展应该实现如下“四个转变”: 一、由“输血型”转变为“造血型”支持 过去一讲银行支持,就离不开投入贷款。当然,投入资金是必要的,也是金融部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把贷款作为“唯一”的支持手段,离开它就“别无选择”的思想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对金融企业的要求的。目前,一些乡村工业企业设备陈旧、耗能指标高、基础管理差、费用支出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本身就有潜力可挖。农村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信贷员参与社会活动多、接触经济领域广、市场供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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