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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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利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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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要处理好与“对立面”的关系。“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农村工作,由于支书坚决执行政策或由于过失而得罪人的现象并不少见,久而久之,这些人便与已下台的干部结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对立面。这些人并不是没有本事,提的意见也并不一定全错。怎样处理好这种棘手问题,我镇的周岗村、邹楼村做得相当好,新支书不但不与下台支书搞对立,还努力与他们和好相处。在具体工作中,生活上重视他们,关心他们,使两个村在新老交接中没有出现裂痕,各项工作快速平稳地开展起来。程营、解放两村支书经常向老支书、老于部请教,获得了他们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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