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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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荣.探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J].中国总会计师,2009(12):13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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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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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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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存货是企业一项很重要的资产,所占的比重较大,合理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有着重要的影响。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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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货计价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 先进先出法 个别计价法 加权平均法 经营成果 第1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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