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困难 正视问题 合同监管工作再上台阶 |
| |
引用本文: | 杭飞.克服困难 正视问题 合同监管工作再上台阶[J].工商行政管理,2000(20). |
| |
作者姓名: | 杭飞 |
| |
作者单位: | 安徽省工商局 |
| |
摘 要: | 《合同法》虽然再次规定了工商机关监管合同的职责 ,但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 ,仍感有许多困难问题 ,需要合同监管机关去面对、去解决。一是签约主体的合同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欺诈有空可钻 ,导致信用危机 ,安全感下降。目前在社会经营中 ,交易主体的以物易物或现钱现货旧式交易方式增势仍然不减。因此 ,诚实信用的合同法律原则和经营品德急需扶持和弘扬。二是对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一方面 ,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少数工商机关自身对合同管理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 ,导致一些地区合同监管工作难以展开 ;另一方面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