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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坚决执行农贷到期不能还本先收息的制度
作者姓名:莫益环
作者单位:合山市支行
摘    要:银行利润的来源就是利息。即存、贷款利差减去费用等于利润。从现在银行经营的情况看,吸收的存款大致上都是按季或按年付息的,即使是过去定期储蓄存款按到期付本息的作法,近年来也有所改变,即执行按一年定期储蓄存款息提取应付未付利息。这样,银行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应付给客户的利息已经全都付了,但是银行应收的利息却不能全部收回。即是银行放出的贷款,除工商贷款能够按期收息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贷款不能在年内收入利息,影响银行利润的实现,以致有些行造成亏损。如合山市支行按去年底的全部贷款余额计算可盈益三万元,但由于农贷159.6万元(包括乡镇企业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没有利息收入,结果造成亏损0.69万元。所以,我认为执行农贷按期收息,是关系到利润能否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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