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改革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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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刚,赵文新.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改革探讨[J].商业时代,2015(9):11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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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刚 赵文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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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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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视角下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HB13LJ00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要素产权平等论”(11YJA790080);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调研专项)“产权制度改革视角下河北农地生态保护对策研究”(201401402);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环境产权制度架构研究”(S2013Q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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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当前要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长久不变,以此为基础来创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构造新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员资格取得的条件,普遍推行新型农地股份合作制,理清农地所有权在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打造新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人治理机制,形成完善的集体成员土地所有权取得与退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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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乡一体化 农村 集体土地所有制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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