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书内容与形式的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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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谈湘兰 甘应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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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省工商局曾于2001年10月8日,以X工商复不字(2001)第01号发出一份《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正文内容大体是:姜某等35名申请人对被申请人XT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和股东变更登记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XT市工商局曾分别于2000年6月27日和2001年8月24日两次办理XT市TC出租车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理由为,①对XT市工商局2000年6月27日所办理的变更登记不服提出的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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