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案件实务中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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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添坚,黄耀骥.劳动纠纷案件实务中的几点思考[J].开放潮,2006(11):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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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添坚 黄耀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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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2]罗源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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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都是以活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有许多相似之处,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对它们的区分一直是理论界、实务界探讨、争议的焦点。加之劳务合同的概念很宽泛,目前尚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定义,佳两者的区别更加扑朔迷离,可以说,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已成为劳动案件司法领域中的第一个难点,也是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务中的第一个结。大家都知道,案由是案件的名称,也是民事案件的由来和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概括,不同的案由将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审判结果,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分别由劳动法与民法调整,人民法院认定是劳动纠纷还是劳务纠纷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和利益。所以,正确的区分这两种合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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