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适当住房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民生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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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立.拥有适当住房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民生权利[J].经济改革与发展,2007(1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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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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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实行住房制度的货币化、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事业迅速发展,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普遍改善。但近几年来,我国城镇居民住房价格一路走高,加上各种不合理的投资、投机行为造成的住房资源分配不公,使居民住房成为社会的重大焦点问题,引起了广泛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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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房制度 权利 民生 公民 城镇居民 市场化改革 房地产事业 住房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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