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共中央统战部 劳动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总工会,党委统战部,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方针的指引下,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对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安排劳动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