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公布土地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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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8月6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被列为“渎职犯罪案件”。“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为: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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