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兼并有新“条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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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国家经贸委和体改委对工业企业实行合并兼并制定了新规定。主要内容:(1)全民所有制企业间合并;可依法采取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合并后的企业要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和债务。(2)兼并可按兼并企业确定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归属关系,按兼并资产性质执行相应的税收政策。因兼并引起地区间财政、税收调整的,由财政、税务部门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3)承包企业实行兼并,政府有关部门可酌情调整兼并企业上交利润指标,企业兼并后劳动、财政部门应重新核定其工效挂钩比例。(4)企业被兼并属同一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审批;属不同主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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