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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星商标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二审判决书
摘    要:上诉人(一审原告)中国星商标有限公司,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岛罗德镇海洋公司中心957信箱。法定代表人陈明英,董事。委托代理人张宏,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姜毅,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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