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2006年4月1日起,河北省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在12个试点县(市)正式推开,考虑到中央和省、市财政政策,以及利于工业合理布局、人口合理流动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改革试点确定了相对规范的分税制和统收统支加激励两种模式。目前,12个试点县(市)的173个乡镇中,有28个乡镇实行了相对规范的分税制(每个试点县都确定了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乡镇);有133个乡镇实行了统收统支加激励的财政体制,12个乡镇实行了过渡性财政体制。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体制的调整,乡镇财政收支受到较大影响,现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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