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谈资产减值会计
引用本文:林霞.试谈资产减值会计[J].福建财会,2003(9):28-29.
作者姓名:林霞
作者单位: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36号一资产减值》相比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即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价值)的部分。资产减值会计。就是在期末时,将资产按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并将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的一种会计核算模式。

关 键 词: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会计  差额  会计核算模式  可收回金额  国际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制度》  期末  中国  定义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