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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非全日制企业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有关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从2006年9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全日制企业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关 键 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职工  非全日制  重庆市  文件  北部新区  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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