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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犯法必须追究──评江苏省如东县执法人员违法抓人案
引用本文:周臣孚.执法犯法必须追究──评江苏省如东县执法人员违法抓人案[J].邮政研究,1993(3).
作者姓名:周臣孚
作者单位:西安邮电学院
摘    要:执法犯法必须追究──评江苏省如东县执法人员违法抓人案西安邮电学院周臣孚编者按: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个别执法人员以查邮政业务档案为由,置法律程序于不顾,擅扣罚款,无端拘人,对这种执法犯法行为,我刊表示极大关注,现刊载中国通信学会邮政委员会委员,邮委邮政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臣岸同志文章。作者从维护邮政法的尊严,对上述事件的发生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批评。正当我们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指示、在全国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之际,江苏省如皋市如东县竟传来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执法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尊严,既违反邮政法又违反宪法的任意抓走邮电企业领导干部的消息,不能不使我们邮电职工、义愤填膺!特此挥毫陈词,略抒巳见。事情简况是这样的:据《江苏邮电报》、《北京邮政指南报》及《太原邮政知识报》报导,1992年10月8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六位执法人员,在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也无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来到磨头邮电支局要求查询邮政储蓄业务档案。支局副局长周广道同志依法反复予以解释:①邮政法及细则规定“为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及“保护用户对邮件、汇款、储蓄存款的所有权”。欲查询业务档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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