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可借“他山之石” |
| |
引用本文: | 陈玉萍.劳动争议处理可借“他山之石”[J].中国劳动保障,2011(4):40-41. |
| |
作者姓名: | 陈玉萍 |
| |
作者单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科院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 |
| |
摘 要: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能不经仲裁程序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劳动争议仲裁是司法诉讼的必经和前置程序,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显现出了诸多问题。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国外的做法对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体系提出了建议。
|
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仲裁 提起诉讼 仲裁程序 前置程序 司法诉讼 执行过程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