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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信箱
引用本文:白羽.百姓信箱[J].乡镇论坛,1999(2).
作者姓名:白羽
摘    要:村委会有权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吗?湖北省安陆市孛罗畈三组村民朱大锋代表全村乡亲向本刊反映:某些单位、私人以及个别干部,占用耕地建房。现三组人均0.6亩地,良田大面积减少。村委会不但不为老百姓说话,反而为了个人的利益,为占用耕地建房者大开绿灯。问:村委会是否有权批准占用耕地建房?我们将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什么办法减少土地的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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