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施工企业应结合资质就位进行结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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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劲华.大型施工企业应结合资质就位进行结构调整[J].施工企业管理,2001(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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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劲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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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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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前提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已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资质等级就位工作将于2002年7月1日结束。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是在建筑施工队伍急剧膨胀、建筑市场亟需整顿、我国即将加入WTO,应对管理、技术精良的国外建筑承包商的背景下出台的。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这三个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又划分为若干等级。新标准对资质就位的条件还做了十分严格的规定。如:建筑业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除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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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建筑施工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 结构调整 产品结构 队伍结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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