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老干妈"案的启示 |
| |
引用本文: | 赵宇,邵和平.经济法学:"老干妈"案的启示[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28). |
| |
作者姓名: | 赵宇 邵和平 |
| |
作者单位: | 1. 河北经贸大学 2.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
| |
摘 要: | 1994年底,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推出了以"老干妈"为商品名称的食品,自1996年8月,开始使用自己设计外包装上,随后又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1997年10月,湖南华越食品公司开发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使用的瓶贴与"贵阳老干妈"的相似的外观设计专利.1999年11月,"贵阳老干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湖南老干妈"及销售商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告上法庭.
|
关 键 词: | 外观设计专利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上位法与下位法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