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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工”追薪 还“民工”公道
引用本文:王华.为“民工”追薪 还“民工”公道[J].中国就业,2006(11):62-62.
作者姓名:王华
摘    要:日前,江苏省姜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监督发放主城区一工地拖欠民工的工资236.44万元,至此,该市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已集中受理和调处并监督发放民工工资661.9万元,涉及职工近1000人。

关 键 词:民工工资  公道  劳动保障监察  主城区  姜堰市  江苏省  监督  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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