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的封建地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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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行.清代前期的封建地租率[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2):6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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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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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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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封建制度下,封建地主凭借土地所有权,向农民收取地租。封建地租是封建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体现着封建地主剥削农民的关系。封建地租的剥削程度,通常是以地租率,即转化为地租的那部分产品同土地生产品之间的比率来表示的。中国地主制经济建立的初期,就形成了封建地主与佃农对半分成的封建地租率,即佃农以土地主要农作物收获量的一半交纳地租。历史文献中,往往把这种对半分成叫做“均分”、“中分”、“对分”等等,我们不妨把这个封建地租率叫做均分地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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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封建地租 地租率 清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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