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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民事诉讼”问题再探讨
引用本文:徐兴梅.“恶意民事诉讼”问题再探讨[J].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5(4).
作者姓名:徐兴梅
作者单位: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恶意民事诉讼是诉讼领域中的病态现象,它们不仅不同程度的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国家原本短缺的司法资源,尤其严重的是,一旦恶意诉讼者假国家司法机关之手目的得逞,必然姑息坏人、冤枉好人,造成善恶颠倒、是非混淆,严重破坏司法公正、动摇国家法律权威,甚至引发法律信仰危机。这与我国法制建设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也极大地阻碍和破坏了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鉴于恶意诉讼无益于社会正气的弘扬和国家的发展进步,本文针对当前民事诉讼领域中存在的恶意诉讼的类型、成因以及遏制对策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期望能对恶意诉讼的遏制和预防有所帮助。

关 键 词:恶意诉讼  动机  成因  遏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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