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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改进投保告知环节
作者姓名:郝演苏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摘    要:正2014年2月,山东禹城李堂民失踪数十天后,被发现驾车掉入河中溺死,其生前在山东5家保险公司投保意外险,共涉及950万元的交通意外身故赔偿,理赔过程中有4家保险公司均给出《拒绝给付通知书》。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有二:一是投保人未向保险人告知财务状况;二是投保人未向保险人告知其他保险公司投保情况。该案由于赔偿金额巨大及相关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而引发社会关注。

关 键 词:拒赔  交通意外  其他保险  告知义务  赔偿金额  山东禹城  保险合同  社会关注  天后  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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