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了,蔡老汉能否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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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红,刘静.儿子死了,蔡老汉能否回家[J].东北之窗,2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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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红 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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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回放蔡氏夫妻育有一子一女,住在金州区某村。1994年蔡氏夫妻盖了四间捣制房,建筑面积为95.2平方米。建房时,已出嫁的女儿有投资,而儿子刚从学校毕业,故该房登记的所有人为蔡老汉夫妻及女儿。1996年2月,蔡老汉的儿子与张某登记结婚。老夫妻为了让儿子、儿媳高兴,就将四间捣制正房让给他们住,夫妻二人居住在同院条件较差的门房内。不幸的是,1998年儿子死亡,蔡氏夫妇十分善良,让儿媳张某和孙女继续住在正房。随后张某的母亲搬来与女儿同住。这种状况持续了8年。8年来张某不尽赡养公婆的义务,还时常对公婆恶语相向,并让女儿远离爷爷、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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