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部门仅仅是执行机构吗?——与李鸿寿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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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治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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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飞机制造公司供应处 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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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鸿寿同志是会计界的老前辈,他在《财会通讯》1986年第1期会计监督职能专题讨论表了个态,认为会计部门仅仅是执行机构,不具备监督职能。李鸿寿同志的《我认为宋小明同志的观点明确》,全文如下:“看了《财会通讯》1985年第9期登载的宋小明同志的文章,我认为他的观点明确。他说:‘不论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会计都不曾具备过监督的职能’这句话,我认为是对的。会计部门是执行机构,不是监督机构,而且是被监督的主要对象。审计部门才是监督机构。如果说会计部门也是监督机构,为什么还要内部审计机构来监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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