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的携款外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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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移山.触目惊心的携款外逃[J].开放时代,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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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移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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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子 台湾省台北市刑事警察局。 1991年12月12日凌晨2点。 荷枪实弹的警察,把一名身材高大的中年刑事犯押上警车。警车在冬夜的寒风中急驰到松山军用机场,早上8时许,这名刑事犯被押上了一架军用飞机。 一个小时后,军用飞机徐徐降落在金门岛军用机场上。当日下午2点左右,这名面孔灰白、神态沮丧的刑事犯,从金门岛遣返回到大陆,回到了他最不愿意回来的地方。 这名罪犯,是广东省××贸易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徐晓春。 1989年11月,徐晓春伙同广州市农业银行花园营业所工作人员王淑怡,合伙贪污公款计人民币350万元,两人买得假护照,仓皇出逃。他们从香港逃至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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