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目标四项要求”完善税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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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大明.“三大目标四项要求”完善税收服务[J].辽宁经济,2011(5):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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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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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苏家屯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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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宽甸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在税收服务方面,提出了“三个目标”和“四项要求”。“三大服务目标”,一是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要求标准化、服务方式多元化、服务环境人性化;二是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帮助纳税人便捷高效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三是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四项要求”,即尊重、耐心、周到的服务态度;规范、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准时、及时、完整的咨询服务;简洁、适用、统一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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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服务 宽甸满族自治县 创新服务模式 地方税务局 行为规范化 纳税人 项目建设 服务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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