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涉及的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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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朋 杨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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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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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的会计处理对于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需要首先购买子公司剩余股权,将其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实施吸收合并。此时的会计处理为母公司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按合并前子公司的账面余额,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然后对冲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股权投资差额”除外)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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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权投资差额 吸收合并 会计处理 全资子公司 所有者权益 明细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 账面余额 原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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