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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动物的权利或福利
引用本文:何晓颖.论动物的权利或福利[J].金卡工程,2009,13(12):89-89.
作者姓名:何晓颖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    要:动物的生命、自由等应受到保护,但它们的利益不同于自然法中的权利,价值、感觉、依赖都不是权利。动物的地位永远不能与人类平等,不能自己主张利益,只能寻求人类的保护,在法律层面上来讲,只能作为被保护的法律关系的客体。

关 键 词:主体  动物权利  动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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