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区分“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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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索瑞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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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新会计制度后,行政性收费为国家预算收入,通过“应缴预算款”科目全额上缴财政国库。事业性收费通过“应缴财政专户”科目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在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时发现,被审计单位常常是有意无意地混淆这两个会计科目,造成截留国家预算收入。审计时应注意把握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进行审查。 1.核对《收费许可证》与上级部门批准收费的有关文件,看其收费性质是否一致。 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有时由于没有具体写清楚哪个项目属于行政性收费,哪个项目属于事业性收费,在给单位签写收费性质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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