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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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琼 李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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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偿付能力是衡量寿险公司经营状况的核心指标,也是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首要任务;偿付能力不仅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寿险公司本身的形象和生存。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一)盈利能力的监管我国《保险法》第9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就是说寿险公司的资产与债务在规模上应相匹配,资产必须能够偿付其所承担的债务,而且资产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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