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优先股:明智的命名?
作者姓名:
王宏哲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
优先股的"优先"除表明这种股票的股息获取在时间上优先于普通股外,在其他方面并不是优先的,所以,这种优先实质上是时间优先和形式优先而已。相比较于债权,优先股对投资者来说,在额外利益的比对上,其比必然好于债权,而且,债权收到的协议保护,优先股是不能企及的;在信用上,债券往往是要高于优先股的;对公司支付而言,优先股比债权会更增加公司的支出成本,所以,尤其相比较于债权,优先股很不"优先"!
关 键 词:
优先股
普通股
债权
债券
信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