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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鹿特丹规则》托运人制度变革的思考——兼谈我国对此的应对策略
作者姓名:卓莉媛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    要:托运人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重要的一方当事人,相对于《汉堡规则》缔约托运人和发货托运人的确立,《鹿特丹规则》则把发货托运人从托运人概念中排除出去,单独创设了单证托运人。《鹿特丹规则》这一重大变革必将对中国进出口贸易带来重大影响。

关 键 词:鹿特丹规则  托运人  单证托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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