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为—效果标准"到"交易标准"——美国证券交易法域外适用最新判例评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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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敏.从"行为—效果标准"到"交易标准"——美国证券交易法域外适用最新判例评介[J].金卡工程,2010,14(9):20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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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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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2009级国际法学法学硕士,上海20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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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莫里森诉澳大利亚国民银行证券欺诈案"就1934年《证券交易法》域外适用问题,对判例法四十多年实践形成的"行为-效果标准"弃而不用,采用了新的"交易标准"。本文拟评析该案在证券欺诈行为的跨国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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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证券集团诉讼 "行为-效果标准" "交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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