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份经济应与国际接轨,莫刻意追求“中国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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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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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富(?)证券咨询公司!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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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所要建立的经济体制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的基本点与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并无太大的差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种企业制度,必须反映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在设立制度。资本制度、分配制度、会计制度、组织制度、持股制度、上市制度、监管制度等各个方面,都必须遵从国际惯例和基本准则,在这方面,不可能有太多的中国特色。刻意去追求中国特色,只能导致股份经济机制的扭曲,其结果,不是发挥股份经济的优势,而只能是股份经济被渗入计划经济后的劣势。 我国的股份经济要与国际接轨,关键在立法。在这方面,当前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股份经济立法必须反映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必须体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这一点,应当在界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股东、股东与股东的关系上得以充分体现。二是,股份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必须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股份经济立法的出发点和着眼点。目前,我国在股份经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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