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法》带来的喜和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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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林.《国资法》带来的喜和忧[J].上海国资,2008(12):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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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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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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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推行完善和建设董事会试点工作以来,防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一大要务。如今,随着《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它会带给董事会建设怎样的影响呢?笔者研究认为:喜忧参半,甚或喜逊于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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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资法》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董事会建设 中央企业 国有资产法 人民政府 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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