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关键:农民组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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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黎.村民自治关键:农民组织化[J].江苏农村经济,2005(9):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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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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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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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西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三农问题及对策研究”(批准号04ZD-018)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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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自治实际上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参与影响执掌村域公共权力的村委会活动,如村委会选举、村务决策、村务监督;二是将村民委员会作为一个不同于县乡等地方行政区域的地域性自治平台,农民通过各种自组织开展自治活动。以往我们对村民自治的理解只限于前者,而忽视后者,这是一种误解。村民自治,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可归结为农民政治组织化与经济组织化的发育问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制度应该促进而不是束缚这一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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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农民组织化 民主制度 政党体制 生产方式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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