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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
引用本文:栗靖.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J].商场现代化,2011(11).
作者姓名:栗靖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
摘    要:预告登记制度创建于普鲁士法,后被瑞士、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所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债权请求权,但是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完善。

关 键 词:预告登记  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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