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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垫运费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朱怡.代垫运费的会计处理[J].广西会计,2001(11).
作者姓名:朱怡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430064
摘    要:严格区分代垫运费的各种情况 ,有助于保证做到正确计税和会计核算。例如 :企业销售一批货物 ,不含税售价 10 0万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发生运费 1万。我们应就其业务性质 ,分两类三种情况分别处理。(一 )运费最终向购货方索回的1 若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则运费不计入销售方的价外费用 ,而全部由购货方负担。此时销售方的会计核算如下 :借 :应收账款 118万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 0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17万银行存款 1万2 若不满足以上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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